第六十一章 速度为王-《饕餮之冒险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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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说话之间,猎豹冲了出去,速度惊人,短短几步就到达了巅峰时速:“这头猎豹现在的时速起码百公里每小时!”

    这种速度不可能保持太久,三分钟就足够让猎豹的心脏爆炸。

    猎豹飞驰之间就像是飞一样,大多时候四肢悬空,少部分时候是两条后腿蹬地,有的时候仅有前肢中的一个触地,这是猎豹为什么奔跑如此之快的秘诀。

    它的目标是这个先头兽群中仅有的一只羚羊,汤氏瞪羚。

    这头羚羊很快就发觉了来自于身后的危急,同样速度暴增,飞速往前。

    在森林中,动物是用不着跑这么快的,大多要警惕的不让捕猎者靠近自己。

    不过草原上不同,由于是平地,加上草完美掩饰偷袭者的靠近,所以能依靠的,只有自己的速度。

    羚羊的巅峰时速接近七十公里每小时,比猎豹慢很多,但是猎豹要利用高时速将它们之间的距离变为零。

    俗话说得好,你不用跑过老虎,你只需要比旁边的人跑的快就行了。

    如果猎豹在后队的羚羊群捕猎,反而容易无功而返,因为羚羊会分开跑,猫科动物就容易被分散注意力,一旦几个毛团在面前飞奔,就很容易更丢。

    但是现在,只有这一头羚羊。

    猎豹注意力极度击中,飞驰不停。

    羚羊奔跑的姿势同样极度优美,奔跑间肌肉的力量感展露无疑,四条长腿同样频率超高,向前飞驰。

    猎豹紧追不舍。

    说时迟那时快,仅仅才过了几秒而已。

    “瞪羚转向了!”

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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